致深圳市党委和深圳市人大的公开信

2018-08-12

致深圳市党委和深圳市人大的公开信

深圳市党委和深圳市人大:

我们是声援深圳坪山佳士工人组建工会的727被捕的坪山工人唐向伟、兰志伟、胡志、余凯龙、乔志强、叶玲、黄兰凤,我们虽然被释放,但仍旧处于取保候审阶段。

目前,14个一起被抓捕的佳士工人还没有释放出来,包括在哺乳期的女工张泽瑛,我们要求无罪释放所有被捕工人,恢复名誉,严惩打人黑警!

佳士工人依据《宪法》和《工会法》的相关规定,在深圳市总工会和坪山区总工会的指导下依法依规组建工会,竟然被佳士黑厂老板潘磊勾结燕子岭派出所暴力殴打、抓捕,作为同样打工的兄弟姐妹,我们前去声援,义不容辞。

2018年7月27日,是个黑暗的日子!我们声援工人和佳士建会工人全部被抓捕,以寻衅滋事罪关押在龙岗看守所。在看守所中,无论男女,我们都受到了非人的对待。黄兰凤被三四个大汉围殴,兰志伟直到现在,双手被手铐割伤的伤痕还历历在目!在正义人士的呼吁之下,我们得以暂时被取保候审,但是十四个兄弟姐妹还在看守所里承受煎熬!

近日,我们听到一则骇人听闻的消息:深圳市党委和深圳市人大对佳士工人依宪依法组建工会以及维权行为做出了定性:“受境外势力指使”,“建波兰式的工会”,是要脱离党的领导,要颠覆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什么是境外势力?是佳士科技的工人和声援工人?还是来自各地、各行业的声援团?

无论是佳士工人还是声援工人,都是中国大地上勤勤恳恳的普通工人,难道我们是境外势力?全国声援团里面有党的老干部、老工人、清华北大等各大高校的学子、社会各界正义之士,难道他们是境外势力?如果是这样,我们全中国人民都可以被扣上“境外势力”的帽子!

正好相反,佳士科技的老板、深圳市人大代表、龙岗区政协委员潘磊在美国居留多年,他才是混进共产党内部欺压我们工人的“境外势力”。

又有一种谣言说我们要建“波兰式工会”,要脱离党的领导,要颠覆社会主义的国家政权!

真是笑话!《工会法》明确规定了我们工人组建工会的权利: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任何单位的职工都有参加组建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人个不得阻挠和限制。”

同时,《宪法》核心条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试问,在一个工人阶级作为领导阶级的国家,依法依规建立工会,何谈脱离党的领导?!

我们拥护《宪法》,拥护共产党的领导,依照《工会法》组建工会,却要被你们污蔑成受境外势力指使、要脱离共产党领导、要颠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其心太毒!妄图给中国工人阶级抹黑,给共产党抹黑!

新中国是毛主席等革命先辈,带领工农大众经过20多年浴血奋战才建立的。共产党应当与工农大众血浓于水,工农立场应该是每一位共产党员的核心标准。是否为工农群众服务,是否维护工农群众的利益,是否打压工人维权是一个共产党员的最基本的试金石!

如果不能做到维护工人的利益,反而剥削压迫、镇压工人,那么和国民党有什么区别?

深圳市混进党内、政府内的黑恶势力,站在资产阶级立场,与资产阶级勾结,镇压我们工人的维权行动,完全不配为共产党员的称号!是假共产党员,是混进共产党内部的资产阶级分子,这些人才是在真正意义否定共产党中央的领导,试图颠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习主席要求依法治国,每个领导上任前都要对宪法宣誓,希望深圳市委、人大的领导谨记宣誓誓词!

如果明知《宪法》,却要违背《宪法》,就是有意在违背党中央习主席的指示,就是挑战党中央的权威,就是违背自己的誓言!

现在,我们工人的权益已经被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期望已经被辜负。你们一不守宪法,二不守党的纪律,三打压工人建工会,四无视人民的呼声,还有什么资格,还有什么颜面说自己是共产党员,共产党的干部?

是否镇压工人运动、是否为工农谋利益、是否为人民服务是分辨真假共产党员的基本标准,我们拥护真正的共产党员,反对混进共产党内的资产阶级分子!

我们要求深圳市党委、人大,立即启动纠错机制,责成相关部门,立即无条件释放仍被非法羁押的佳士工人!严惩打人黑警、严惩打人黑社会!维护工人组建工会的权利!

727被捕工人唐向伟、兰志伟、胡志、余凯龙、乔志强、叶玲、黄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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